职业讨债公司容易犯的错误和处理办法

 公司新闻     |      2019-06-11 14:21

追讨债务中的态度和技巧

 

  (一)容易犯的错误和处理办法

 

  错误

 

  1. 在公司规则的回款期限行将到期时才去对客户停止催讨货款。普通来说,这种状况对方都会将回款日期再延期几天,此时,业务员就违犯了公司规则的回款期限,业务员个人及公司的利益就遭到了损伤。

 

  2. 与客户商谈回款时间时态度模糊或是不明白。此种状况十分有害,假如你在向客户供货时不明白回款期限,普通状况下很多的客户在货曾经收到后,假如没有下次的协作,都会歹意拖欠货款,此时就会给公司形成很大危害。

 

  3. 业务员在业务操作中没有向客户明白表达货物的单价,形成客户在回款时以公司不可能批准的价钱与你结算,此时就会给业务员个人形成损失。

 

  4. 在公司规则的信贷额度外置信客户“这回的货到就给你付款”等谎话,当货物送到客户手中时又被客户种种理由所**,给公司形成损失。

 

  办法

 

  1. 最少在公司规则的回款期限到期前七天向客户追讨货款。

 

  2. 供货前必需让客户在《供货价钱确认书》上签字,明白供货价钱,与回款期限。

 

  3. 供货时一定要客户打公司规则的规范欠款单据。

 

  4. 必需客观向公司及公司主管反映客户状况,公司有关部门经理也必需对业务员所提供的客户信息停止实地调查。

 

  5. 一经发现客户在歹意拖欠货款,其信誉曾经不能让公司置信的状况下,不能再向客户出货,严厉恪守公司规则的:“前帐未清,不谈下回买卖”的准绳,业务员在这个客户身上除了收款,不能再有其它任何的业务往来。

 

  6. 部门经理要坚决根绝业务员内外勾搭,歹意欠款。

 

  7、不要急于销售,风险义务明白

 

  货、款无归的风险有时是由采购人员形成的。有些采购人员生怕产品卖不进来(特别是在市场上处于弱势的产品),因而在对客户信誉情况没有把握的状况下,就采用代销或赊销方式,结果给企业形成严重损失。

 

  不实行强迫性销售。一些业务员急于得到业绩,就采取招致回收艰难的强迫式销售。这样会被客户抓住弱点,在回收货款时,客户会说:“我不愿意进货,是你千拜托万拜托,不得已才进货的。假如你急于收钱,反正产品还没有卖进来,你带回去好了。”这样,业务员也不敢坚持收款了。